更新时间:2024-09-22 11:15:25 浏览:100
1.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离职封存状态,且封存时间满6个月以上。
2.缴存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
3.缴存职工且未在其他单位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足以上条件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线下办理途径: 目前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缴存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和一类银行卡卡号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途径: 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端“郴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电脑端郴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注册登录,找到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办理“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满半年提取”,按要求核实相关信息,实现“零资料”办理。
1.在郴州市以外的其他地方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按照“异地转移接续”办理要求,将原在郴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建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离职封存是指职工因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已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或单位网厅为离职的职工办理了住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